第三世多杰羌佛 法音流布 - 平等聞法中心
2017年4月22日 星期六
本文轉載自《多杰羌佛第三世》 (356頁)
三世多杰羌佛雲高益西諾布世法哲言選
四十二
富之所獲,得之于勤,富裕者必具勤因而合其才,定業之正可至其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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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定":使確定、不更改,如:「決定」。
"至":到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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