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

本文轉載自《多杰羌佛第三世》 (355頁)

三世多杰羌佛雲高益西諾布世法哲言選


三十
久執之爭,是為雙錯,原何也,互見其過兮,互識自優兮,久之誤重,則弗見其對惱耳,由是無爭于執也。


(貼文者字意參考:"誤":差錯。迷惑。"弗":不。"見":看到、看見。顯露、顯出。同「現」。"對":對待、看待。朝著、向著。雙方抗爭起來。表示動作的對象。"惱":氣恨、發怒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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